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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多举措做好治欠保支工作切实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呼伦贝尔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实质上来,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进一步把功夫下在平时,切实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坚决把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作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 

  呼伦贝尔市清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组先后印发了《关于下发近期治欠保支工作要求的通知》、《转发关于印发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2018年全区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呼伦贝尔市政府制定了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与细则《呼伦贝尔市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旗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要充分运用考核的结果,严肃追责问责,释放失责必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明确信号。

  为更好发挥依托督查促进各地、各部门强化工作责任与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定期督查工作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定期督查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督查检查工作。

  5月14日,呼伦贝尔市召开清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作组召开联席会议部署对旗市区工作成果的实地督查,随后市政府组成两个督查组对12个旗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以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和坚定有力的工作决心全力做好2018年治欠保支工作。

  组织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讨论和研究《关于进一步征求<关于落实治欠保支制度建立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相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根据反馈拟制复函上报自治区。各行业监管部门根据此稿已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前期管理,便于待自治区正式文件印发后有效落实。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农牧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本级按照文件精神现已将500万列入年度预算;市住建委、人民银行呼伦贝尔中心支行和市人社局印发《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及银行代发制度(试行)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治理拖欠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市场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牧民工合法权利: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对治欠保支工作进展情况实施定期调度的通知》对全市治欠保支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截至7月2日,全市共有在建项目295个,其中政府投资工程项目183个,社会投资工程项目112个。

  呼伦贝尔市司法局与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室)的通知》,决定共同建立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站的成立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司法行政联动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惠民行动。工作站将以有效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为工作目标,采取法律法规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和依法仲裁诉讼等手段,着力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问题。